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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自查自纠 彭山拉网检查安全

2008-10-16 09:02:03  来源:眉山日报  文字大小:[  ] [  ] [  ] 

  本报讯(陈林 记者 彭明霞) 巴中市“9·13”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后,按照省市县安全工作部署,近日,彭山县交通局召开安全工作紧急会议,出台四项措施再强安全。

  据悉,彭山交通一是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,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。针对交通运输涉及面广、从业人员复杂、素质差异较大的特点,彭山交通要求运政、路政、海事等水陆交通安全监管单位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,并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、考核档案,凡是未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,将取消其从业资格,以此促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。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深入开展自查自纠。彭山交通要求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,深入开展自查自纠,形成安全隐患自查整改方案,报行业主管单位督促整改到位。三是组织开展拉网巡查,及时排除事故隐患。从9月中旬开始,彭山交通安全、海事、运管、路政将组成联合执法组,开展为期1个月的安全拉网式巡查,在督促责任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,继续排查新的安全隐患,对隐患排查不到位、整改不到位、搪塞敷衍的单位将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罚直至整改完善。四是加大安全经费投入,强化安全源头监管。危桥隐患整治由该县交通局筹资整改,年内完成府江大桥危桥大修。烂路整治由养路段负责加强日常维护和坑凼填补,确保道路安全畅通。客运安全由运管所驻站办负责监督客运站和运输公司执行“五不出站”制度,并通过GPS系统全程监督客车时速,客运安全隐患不分大小,一律停业整改。危货运输由运管所负责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车辆一律停运整改,危货运输企业停业整顿,一年内停业整顿3次以上吊销营业资格。水运安全由海事部门负责监督运输业主落实整改,在运量较大的渡口安置安全监控设备,全面监督安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,有效遏制事故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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